•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4 16:00:13 股吧网页版
20成华01: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4

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仙韵一路 585 号)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6 月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持续关注本期债券进展情况及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现就本期债券2024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如下:

重要声明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根据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成华旧改”)对外公布的《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4 年)》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申万宏源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章 受托债券的基本情况......1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2

第三章 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3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6

第五章 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措施及偿债保障措施有效性分析......7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8

第七章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9

第八章 发行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0

第九章 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11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

的应对措施 ......12

第一章 受托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债券简称:20 成华 01;债券代码:149292.SZ。

2、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60%。

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11 月 13 日。

6、付息日:2021 年至 2025 年间每年的 11 月 13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7、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或休息,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8 日出具的《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20 成华 01”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对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债券偿付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保持持续关注,并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2024 年 6 月 28 日,申万宏源证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成都
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公司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