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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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49253.SZ 债券简称: 20DJLQY2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2021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债券付息日: 2021 年 12 月 1 日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开始支付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 20DJLQY2。
3、债券代码: 149253.SZ。
4、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2 年。本期债券在每个约定的周期末附
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 1 个周期,并在不行使续期
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6、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 2 个计息年度为一
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续 1
个周期,或选择在该重新定价周期末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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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指定专区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4.60%。
8、起息日: 2020 年 12 月 1 日。
9、付息日: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2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
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
10、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
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下一付息期起息日: 2021 年 12 月 1 日。
13、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 4.60%。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
15、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16、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60%。每 10 张“ 20DJLQY2”(面值 1,000 元)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 46.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
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8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
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6.0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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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券付息日: 2021 年 12 月 1 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含
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次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债券付息日 2 个交
易日前, 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
的相关公告为准。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
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 (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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