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03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濯锦东路 99 号)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20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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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13 号文同意注册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面值不超过 5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为首期, 发行规模
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之日起二
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数量为 3,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品种
间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
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
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7,077,263.75 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1.80%,母公司口径
资产负债率为 60.8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4,501.93 万
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4,232.69
万元、70,153.79 万元和 49,119.30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
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
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
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
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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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约定的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 1
个周期,并在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
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约定的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
权时延长 1 个周期,并在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7、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8、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存在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和赎回选
择权。
(1)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
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计息。本期债券
首个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
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后续定价周期,每个定价
周期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首个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网下
询价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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