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20
债券代码: 149226.SZ 债券名称: 20 兴城 Y1
149227.SZ 20 兴城 Y2
149254.SZ 20 兴城 Y3
149339.SZ 20 兴城 Y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失信行为
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3 年 2 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0 兴城 Y1”)、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0 兴城 Y2”)、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0 兴城 Y3”)和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20 兴城 Y5”)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子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失信行为的基本情况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子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近期因经营纠纷,存在以下一项失信行为,目前已妥善解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涉事主体名称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
事项类别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涉事主体: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司法判决结果
责任人: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案件具体情况
执行法院: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川 0105 民初 10498 号
立案时间:2022 年 9 月 30 日
案号:(2022)川 0105 执 1169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20 日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付钢材货款 29.45 万元、资金占用费(溢价费)4.22 万元,共计 33.67 万元;
2、依法强制被申请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 0.45 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剩余全部未支付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应对措施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妥善解决该事项,2022 年 12
月 23 日从失信人名单中移除。
二、影响分析
上述事项涉案金额较低,发行人子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已妥善解决,
并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从失信人名单中移除。上述案件事项对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 20 兴城 Y1、20 兴城 Y2、20 兴城 Y3、20 兴城 Y5 公司债券
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公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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