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5-14 20:10:54 股吧网页版
20兴城Y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14

债券代码: 114449.SZ 债券名称: 19 兴纾 01
114628.SZ 19 兴城 03
149226.SZ 20 兴城 Y1
149227.SZ 20 兴城 Y2
149254.SZ 20 兴城 Y3
149339.SZ 20 兴城 Y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的百分之二十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1 年 5 月1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债券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统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兴城”、“发行
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
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
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兴
城”、“发行人”、“公司”)“19 兴纾 01”、“19 兴城 03”、“20 兴城 Y1”、“20 兴城
Y2”、“20 兴城 Y3” 和“20 兴城 Y5” 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
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的基本情况
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概括(不含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口径)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2、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不含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口径)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二) 影响分析
上述有息负债新增主要系公司加大各业务板块发展力度,为保障公司重大项
目顺利实施,新增借款规模同步增加;同时公司存续融资还本付息稳定发生,加
大偿债资金储备力度。
本年度有息负债新增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
上年末净资产 821.10
上年末借款余额 1,100.56
计量月月末 2021 年 4 月
计量月月末的借款余额 1,328.54
累计新增借款余额 227.98
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 27.76%
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比例 20%
新增借款类型 借款新增额
银行贷款 62.85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 64.28
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其他借款 100.85
合计 227.983
上述 2021 年 4 月末数据未经审计,且为不含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口径,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
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
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公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成都市高新区濯锦东路 99 号
联系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濯锦东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 任志能
联系人: 王薇、邱昊、程晨
联系电话: 028-85320378、 028-85359705
传 真: 028-85336169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舒翔、彭洁珊
联系电话: 010-608331954
传 真: 010-60833504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