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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5-13 16:58:33 股吧网页版
20兴城Y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13

债券代码: 114449.SZ 债券名称: 19 兴纾 01
114628.SZ 19 兴城 03
149226.SZ 20 兴城 Y1
149227.SZ 20 兴城 Y2
149254.SZ 20 兴城 Y3
149339.SZ 20 兴城 Y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聘请的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1 年 5 月1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纾困专项债券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统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兴城”、“发行
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
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
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兴
城”、“发行人”、“公司”)“19 兴纾 01”、“19 兴城 03”、“20 兴城 Y1”、“20 兴城
Y2”、“20 兴城 Y3” 和“20 兴城 Y5” 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
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变动基本情况
1、 变更原因及履行的相关程序
因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的
合同到期,经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新的审计机构。
2、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 2013 年 11 月 6 日
注册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6081978608B
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
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影响分析
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变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发行人日
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截止报告签署日, 中介机构工作已
顺利交接。3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
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
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公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成都市高新区濯锦东路 99 号
联系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濯锦东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 任志能
联系人: 王薇、邱昊、程晨
联系电话: 028-85320378、 028-85359705
传 真: 028-85336169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舒翔、彭洁珊
联系电话: 010-60833195
传 真: 010-60833504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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