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2
债券代码:149175.SZ 债券简称:20 连金 01
连云港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 连金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根据《连云港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选择不行使赎回选择权。
2、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70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4.2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申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若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关于票面利率的相关决定。
4、回售价格:100.00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期: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15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3年7月27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本次回售等同于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
卖出持有的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以全部或部分回售,在回售登记日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申报回售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
9、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可撤销。
10、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为保证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本期债券名称:连云港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本期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
元)。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4、特殊权利条款:
(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 3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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