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2-22 18:23:49 股吧网页版
20穗控03: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22

1

债券简称:20 穗控 03 债券代码:149161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十)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1 年 2 月

2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

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

仲裁》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

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

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3

目录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 4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4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 7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 9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 9

4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和《广州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全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全权办

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9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唯一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了《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50 亿元公司债券的批复》(“穗国资批[2019]118 号”),

同意发行本次债券。

2019 年 12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23】号”文,发行

人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第三期发行工作已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 2 亿元,

面利率为 3.94%。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 亿元(含 2 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10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采取网下发行方式,票面利率将根据网

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

区间内确定。

5

7、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8、本次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对于逾期未支付的

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

利率为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20%。

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