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30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 海控 01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 泛控 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 泛控 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 泛控 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 泛海 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 泛海 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5 月 11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金
融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 银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 东,以下简称“中国泛海”)、泛海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不动产公司”)、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股权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星火公司”)、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提起诉讼。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22 日、2024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巨潮资
讯网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内
容为:
1. 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偿还欠款本金 3 亿元;
2. 民生银行在本判决第 1 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有权就公司、武汉公司提
供的抵押物、质押物的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3. 驳回民生银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司、武汉公司负担部分案件受理费 1,541,800 元、保全费 5,000 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有待于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盖章页)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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