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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8 18:52:03 股吧网页版
20海控04:关于召开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18


证券代码:149112.SZ 证券简称:20海控04
关于召开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1年9月13日发布了《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根据《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当发行人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需提请债券持有人审议,发行人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49112.SZ

(三)证券简称:20 海控 04

(四)基本情况:2020 年 4 月 28 日,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
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
种二)完成发行,发行规模 4 亿元,票面利率 3.29%,期限 7 年,
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6日

(四)召开时间: 2021年11月17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1年11月17日 至 2021年11月17日
(六)召开地点:非现场形式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非现场形式于2021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本次会议不包含网络投票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托管名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期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2、发行人: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3、聘请的见证律师。4、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20海控04”债券持有人:

为支持海南省自贸港的全面建设,进一步拓宽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经营业务范畴,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发行人拟参与投资海航集团机场板块,包括上市板块公司及非上市板块公司。海航集团机场板块是指由海航集团控股并经营管理的、从事客运、货运为主的境内外机场,以及由机场业务延伸发展出的仓储物流、商务贸易、旅客服务、酒店餐饮等临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业务。除机场运营、临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外,机场板块企业的业务范围还涉及基础设施投资、少量地产投资开发业务、物业服务等空港相关业务。

该投资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投资情况详见《关于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现提请“20海控04”债券持有人同意上述机场板块战略投资事项。

相关表决票所持表决权占全体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比例如下:

同意75%,反对0%,弃权0%

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其他

无。

六、附件

《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关于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为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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