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25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 20 中粮 02;债券代码: 149073)本
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3 月 26 日,凡在 2021 年 3 月 26 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2021 年 3 月
26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
支付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
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 20 中粮 02。
3、债券代码: 149073。
4、发行总额: 6.00 亿元。
5、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6、存续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本计息期内票面利率为 3.60%。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止。
9、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0 年 3 月 27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3 月
27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2、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如遇非
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3、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
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5、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20 中粮 02”票面利率为 3.60%,每手(面值 1,000 元)
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36.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28.8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36.00 元。
三、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1、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3 月 26 日。
2、债券付息日: 2021 年 3 月 29 日。
3、债券除息日: 2021 年 3 月 29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3 月 26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
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
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
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
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
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
登记手续。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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