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9 17:34:25 股吧网页版
24川高Y1:关于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9


关于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4 川高 01 债券代码:148867.SZ

债券简称:24 川高 Y1 债券代码:148912.SZ

债券简称:24 川高 V1 债券代码:524017.SZ

债券简称:24 川高 KY02 债券代码:524056.SZ

债券简称:25 川高 K1 债券代码:524137.SZ

债券简称:25 川高 Y1 债券代码:524148.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3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乡村振兴公司债券(成渝双城经济圈)(第一期)、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成渝双城经济圈)(第一期)(品种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3月披露的《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会计师事务所由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高公司”或“公司”)原审计机构为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于发行人,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康华表审(2024)A413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
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国资评价〔2024〕45号)以及公司母公司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蜀道司办〔2024〕262号)的要求,为确保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完成,由蜀道集团统一选聘中介机构对蜀道集团总部等317户企业进行财务决算审计。蜀道集团对2024年和2025年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进行了选聘,目前正在推进相关协议签署工作,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川高公司2024-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2)注册地址: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文化广场24层1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574914987F

(4)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