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债券简称:24 东水 Y1 债券代码:148909.SZ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撤销监事会及监事并设立审计委员会
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8 月
声明
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 东水 Y1”,债券代码148909.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披露的《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名称变更、撤销监事会及监事并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告》,发行人公司名称变更、撤销监事会及监事并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一)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公司原名“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变更原因
根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将名称修改为现名。
(三)其它情况
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化,上述变更已经完成工商登记,已发行的公司债券名称未发生变化。
二、撤销监事会及监事并设立审计委员会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职务 人员
1 监事 罗鸿基
2 职工监事 刘汝雄
3 职工监事 李玉燕
(二)人员变动原因、依据和决策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股东决定,同意公司撤销监事会,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职责,由何惠华(主任委员)、林泽(委员)、蔡永权(委员)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三)新聘任人员基本情况
何惠华,女,1975 年 12 月出生,广东东莞人,本科学士学位,暨南大学会
计系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本科专业,1999 年 7 月参加工作,现任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东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东莞市德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任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
林泽,女,1972 年 1 月出生,内蒙古人,本科学士学位,内蒙古大学法律系
经济法专业,1994 年 9 月参加工作,现任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监事会绩效考核委委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莞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成员,曾任广东正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蔡永权,男,1977 年 11 月出生,广东新会人,本科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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