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债券代码:148893.SZ 债券简称:24 高科 Y1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含审计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4 高科 Y1
债券代码:148893.SZ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8 日
付息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计息期间: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
支付自 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4 高科 Y1
4.债券代码:148893.SZ
5.债券余额:10.0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2 年(含 2 年),
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 1 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7.票面利率:2.70%
8.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4 年 8 月 29 日。
9.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10.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1.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12.兑付日:在某一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重定价周期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4.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税务处理:根据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关于
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 年第 64 号),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利息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企业所得税外,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其他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6.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债券第 1 年(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
的票面利率为 2.70%。每 10 张“24 高科 Y1”面值人民币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7.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1.6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7.0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8 日
2.除息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3.付息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5.下一付息周期票面利率:2.70%
6.下一付息周期债券面值:100 元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8 月 28 日(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4 高科 Y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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