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债券代码: 148739.SZ 债券简称: 24 厦资 01
债券代码: 148816.SZ 债券简称: 24 厦资 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2025 年 5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资管”、“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2 月 7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4〕273 号”文核
准,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批文项下,发行人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发行了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 厦资 01;债
券代码:148739.SZ),发行规模为 5 亿元,期限为 3 年期;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
发行了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4 厦资 02;债券代码:148816.SZ),发行规模为 5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
二、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告了《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
展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
大诉讼的公告》,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开庭审理
发行人与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螳螂公司”、“原告”)的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号为(2024)闽 02 民初 1127 号。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原告金螳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变
更、增加诉讼请求,认为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擅自解押万华金融中心地下
室地下一层 38 个车位,因此申请增加诉请金额 2,280,000 元。
增加后原诉讼请求第一项变更为,判令发行人向原告赔偿擅自解押造成的损失 92,943,685 元,并承担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标准,以 2,280,0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的利息损失;以 49,208,075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1 月 9 日起算至实际履行之日
止的利息损失;以 17,552,78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2 月 24 日起算至实际履行
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 13,105,540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4 日起算至实际付
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 10,797,290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7 日起算至实际
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上暂算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的利息损失金额为
9,762,672.07 元)(以上金额暂合计为 102,706,357.07 元)。
由于原告金螳螂公司变更诉请金额,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
三、相关事件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根据此次案件进展情况,本案处于尚未开庭审理阶段,诉讼结果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尚存不确定性。目前发行人经营活动一切正常,资金流动性良好,不影响当期损益,此次案件对公司正常经营预计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此次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起诉讼起源于债务人鑫杭(厦门)置业有限公司与发行人、金螳螂公司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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