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05
债券代码:149813.SZ 债券简称:22 陕投 01
债券代码:148258.SZ 债券简称:23 陕投 01
债券代码:148508.SZ 债券简称:23 陕投 02
债券代码:148524.SZ 债券简称:23 陕投 03
债券代码:148612.SZ 债券简称:24 陕投 01
债券代码:148724.SZ 债券简称:24 陕投 KY02
债券代码:148810.SZ 债券简称:24 陕投 K3
债券代码:148861.SZ 债券简称:24 陕投 K4
债券代码:148897.SZ 债券简称:24 陕投 K5
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更正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投集团”或“发行人”)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2 陕投 01,债券代码:149813.SZ;债券简称:23 陕投 01,债券代码:148258.SZ;债券简称:23 陕投 02,债券代码:148508.SZ;债券简称:23 陕投 03,债券代码:148524.SZ;债券简称:24 陕投01,债券代码:148612.SZ;债券简称:24 陕投 KY02,债券代码:148724.SZ;债券简称:24 陕投 K3,债券代码:148810.SZ;债券简称:24 陕投 K4,债券代码:148861.SZ;债券简称:24 陕投 K5,债券代码:148897.SZ)的受托管理人,
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以下简称“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经查阅发现,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存在部分表述披露不准确的情况,为确保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兴业证券对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进行更正披露,具体情况如下(更正后内容加粗):
更正前:
“根据陕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选聘工作规则>的通知》(陕国资发〔2024〕79 号),发行人通过公开招标选聘集团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并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 2024 年合并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机构。”
更正后:
“根据陕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选聘工作规则>的通知》(陕国资发〔2024〕79 号),发行人通过公开采购入围选聘集团202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并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 2024 年合并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机构。”
以上相关更正后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请以我司发布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更正)》为准,除前述更正内容外,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更正公告》之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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