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债券代码:137850.SH 债券简称:22 财信 01
债券代码:115741.SH 债券简称:23 财信 01
债券代码:115875.SH 债券简称:23 财信 02
债券代码:115928.SH 债券简称:23 财信 03
债券代码:240118.SH 债券简称:23 财信 04
债券代码:240208.SH 债券简称:23 财信 05
债券代码:148675.SZ 债券简称:24 财信 01
债券代码:148735.SZ 债券简称:24 财信 02
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将控股子公司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财信证券收到司法文书的时间
2025 年 1 月 20 日。
(二)诉讼受理机构名称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三)各方当事人及其法律地位
原告: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案件的基本情况
详见财信证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财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二、原一审判决情况
详见财信证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财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三、上诉及二审裁定情况
财信证券不服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于 2023年 2 月 1 日上诉至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财信证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收到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湘 10 民终 44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1、撤销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2022)湘 1021 民初 930 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上述情况财信证券已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
露《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四、一审(重审)判决情况
财信证券于2025年1月20日收到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2024)湘 1021 民初 2114 号《民事判决书》,上述案件经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如下:
(一)由被告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珠江 8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资产托管专户补足因越权交易“15 沪华信MTN001”、“16 华阳 01”两支债券带来的本金损失 100,000,000 元;
(二)由被告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珠江 8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资产托管专户补足因越权交易“15 沪华信MTN001”债券带来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计算方式为:(从2017年8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投资本金5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5% 计算的)应计利息-已实际收取的利息616,773.97 元】及因越权交易“16 华阳 01”债券带来的利息损失【利
息损失计算方式为:(从 2017 年 9 月 6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
投资本金 50,00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5%计算的)应计利息-已实际收取的利息 3,020,500 元】;
(三)由被告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珠江 8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资产托管专户补足因越权交易“15 沪华信MTN001”、“16 华阳 01”两支债券带来的交易费用损失 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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