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债券简称:24 广建 01 债券代码:148710.SZ
债券简称:24 广建 02 债券代码:148992.SZ
债券简称:24 广建 03 债券代码:524080.SZ
债券简称:25 广建 01 债券代码:524365.SZ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一、重大事项情况
(一)原监事会情况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或“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中未有在任监事。公司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经营企业,根据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和有关工作部署,省国资委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省审计厅,省管企业监事会成员统一归省审计厅管理,并建立省审计厅派驻省管企业审计专员制度、设立审计专员办事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6日下发的《关于原派驻省属企业监事会成员免职的通知》,省国资委派驻省属企业监事会成员统一划归省审计厅管理后,经研究同意,原监事会各成员职务自然免除。
(二)监事会取消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公司修订《章程》,其中包括: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险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同步删除董事会组成和职权中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二、对发行人的影响
本次公司取消监事会属于公司正常决策,不会对公司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机构决策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之签章页)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5 8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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