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债券简称:24 锡公 Y1 债券代码:148709.SZ
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度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4 锡公 Y1
债券代码:148709.SZ
付息日:2025 年 4 月 23 日
计息期间: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2 日
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支付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期间的
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简称为“24 锡公 Y1”,代码为“148709.SZ”。
2、债券余额:5.6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N 年。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在本计息期内票面利率为 2.53%。
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起息日:2024 年 4 月 23 日。
8、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9、付息日:2025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4 月 23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首个周期到期日为 2027 年 4 月 23
日。
11、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4、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2.53%,每10张(面值人民币1,000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5.3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0.24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5.30 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2 日。
2、除息交易日:2025 年 4 月 23 日。
3、债券付息日:2025 年 4 月 23 日。
4、下一期起息日:2025 年 4 月 23 日。
5、下一期票面利率:2.53%。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4 月 22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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