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2
债券代码:524028.SZ 债券简称:24资产08
524027.SZ 24资产07
524001.SZ 24资产06
524000.SZ 24资产05
148701.SZ 24资产04
148700.SZ 24资产03
148671.SZ 24资产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
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6 年 2 月
声 明
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 资产 01”,债券代码148671.SZ)、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 资产 03”,品种一债券代码 148700.SZ;品种二债券简称“24 资产 04”,品种二债券代码 148701.SZ)、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
“24 资产 05”,品种一债券代码 524000.SZ;品种二债券简称“24 资产 06”,
品种二债券代码 524001.SZ)、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 资产 07”,品种一债券代码 524027.SZ;品种二债券简称“24 资产 08”,品种二债券代码 524028.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披露的《深圳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发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赵正阳:1978 年 12 月生,男,硕士,中共党员。先后在深圳市商业银行总
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从事金融机构监管和政策研究工作,曾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合作处副处长、监管二处副处长、处长。现任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 年修订)》规定,“分管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具体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赵正阳同志不再担任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李鹏同志履行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务。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李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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