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4
债券简称:24 中证融担 Y1 债券代码:148665.SZ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证融担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执行董事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冯辞,男,197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19 年至 2022 年任公司总经理、执
行委员会副主任;2022 年 12 月开始,任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人事安排,经公司股东决定,委派陈劲为公司执行董事,冯辞不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经执行董事决定,聘任冯辞为执行委员会主任。
(三)新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陈劲,男,196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历任招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招商证券总裁助理,招商基金副总经理,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总裁,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理事、经营管理委员会主席。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变更已履行股东和执行董事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人员变动正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人员变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员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海通证券作为“24 中证融担 Y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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