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7
债券代码:148614.SZ 债券简称:24 涪陵 02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二)
2025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28 日
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 涪陵 02,债券代码:148614.SZ,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3 月 3 日支付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24 涪陵 02
3、债券代码:148614.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7 亿元,债券余额 7 亿元
5、存续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17%。
金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4 年 3 月 1 日。
10、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3 月 1 日
11、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17%。
12、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3 月 1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2029 年 3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评级:本期债券无评级
16、受托管理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17%,每张 24 涪陵 02(面值 100.00 元)付息金额为
人民币 3.17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张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 2.536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每张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 3.17 元。
三、本次计息付息期限、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本次付息计息周期: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28 日。
3、除息日:2025 年 3 月 3 日。
4、债券付息日:2025 年 3 月 3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2 月 28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4 涪陵 02”的持
有人。凡在 2025 年 2 月 28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
发的利息;2025 年 2 月 28 日(含)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
五、债券付息方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2、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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