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7
债券代码:148613.SZ 债券简称:24 涪陵 01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
2025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28 日
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 涪陵 01,债券代码:148613.SZ,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3 月 3 日支付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24 涪陵 01
3、债券代码:148613.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3 亿元,债券余额 3 亿元
5、存续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78%。
7、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4 年 3 月 1 日。
10、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3 月 1 日
11、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78%。
12、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3 月 1 日;若债券
持有人在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5 年
至 2027 年每年的 3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2029 年 3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在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3 月 1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前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2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7、信用评级:本期债券无评级
18、受托管理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78%,每张 24 涪陵 01(面值 100.00 元)付息金额为
人民币 2.78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张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 2.22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每张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 2.78 元。
三、本次计息付息期限、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本次付息计息周期:2024 年 3 月 1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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