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0
债券简称:22 广发 C1 债券代码:148085
债券简称:22 广发 C2 债券代码:148086
债券简称:22 广发 C3 债券代码:148121
债券简称:22 广发 C4 债券代码:148122
债券简称:23 广发 C1 债券代码:148441
债券简称:24 广发 C1 债券代码:14856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减资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2025 年 2 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广发证券”或“公司”)出具的公告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2 广发 C1”、“22
广发 C2”、“22 广发 C3”、“22 广发 C4”、“23 广发 C1”、“24 广发 C1”之债券受托
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 A
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相关事项已由发行人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详见发行人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的《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详
见发行人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公告》主要如下: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和公司股票价值的高度认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变更已回购A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A股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A股股份。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上述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
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
份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6.65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
区间为762.1088-1,524.21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0.2%。本次回购股份
的资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