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8
债券简称:23 圆融 04 债券代码:148557.SZ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202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2024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凡在 2024 年 12 月 19
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 2024 年 12 月 19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发行人”)2023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支付自 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23圆融04”,债券代码“148557”)。
2.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
3.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2年期。
4.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5.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6.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7.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
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2.94%。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12月20日。
10.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1.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2.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12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5年12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6.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
17.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付息方案
“23 圆融 04”的票面利率为 2.94%,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
币 29.4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23.5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29.4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派息款到账日
1. 债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9日
2. 除息日:2024年12月20日
3. 付息日:2024年12月20日
4.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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