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可持续挂钩)存续期验证报告
(2023 年度)
绿融(北京)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
验证报告声明
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依据《关于同意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 号)发行了“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以下简称“该挂钩债券”)。绿融(北京)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评估认证机构”)受托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7 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深证上〔2023〕990 号)的相关要求,参考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的自愿性流程指引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十问十答》等相关要求开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存续期评估认证并出具验证报告。
本评估认证机构在本次评估认证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除本次评估认证事项下本评估认证机构与发行人构成委托关系外,本评估认证机构、评估认证人员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认证行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关联关系。本次评估认证仅依据发行人提供的信息、资料、数据等开展;发行人对其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并负责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也须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本次评估认证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固有局限性,例如,评估认证只依据发行人所提供的资料针对选定的信息进行评估认证,可能难以发现错误和违规等行为。在此前提下,根据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本评估认证机构承诺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真实的、准确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评估认证机构已对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报告期内挂钩目标的绩效结果、实现可持续发展效益、挂钩目标绩效结果对债券结构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认证仅在上述领域提供信息支持,不接受基于本意见及其信息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本评估认证意见不被解释为对相关债券投资决策的任何事宜或担保,在任何情况下,本项结论均不可作为对债券经济表现、信用评估的解释或担保。
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可持续挂钩)验证结论
本评估认证机构通过审阅发行人提供的《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存续期专项报告(2023 年度)》(以下简称“专项报告”)以及相关支持文件、对发行人相关部门代表进行访谈等方法,未发现存在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7 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深证上〔2023〕990 号)、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的自愿性流程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十问十答》相关要求的不实陈述或可能导致实质错误的证据。验证结论具体如下:
1)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水供应量达到 4.82 亿吨,比 SPT 目标值仅少 0.34 亿吨。
2) 该挂钩债券的触发年份为 2025 年,本报告期(2023 年)非触发年份,报告期内
挂钩目标绩效结果不会导致债券结构调整。
3)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福州市下辖的福清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长
乐区、连江县城区、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及福建省直辖的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地区
供水,原水供应量达 4.82 亿吨,月平均原水用户量超 127 万户,为当地应对因社
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用水需求量增加及适应洪涝灾害、干旱等气候变化因素带来的缺
水风险提供用水保障。
4) 报告期内,该挂钩债券在测量范围、挂钩目标的遴选或验证等方面未发生变化。
绿融(北京)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公章)
评估组长:
评估业务负责人:
验证报告出具日:2024 年 4 月 29 日
目录
1. 基本信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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