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3 22:48:39 股吧网页版
23广晟K0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3


债券代码: 148629.SZ 债券简称: 24广晟K01
债券代码: 148457.SZ 债券简称: 23广晟K03
债券代码: 149865.SZ 债券简称: 22广晟03

债券代码: 149843.SZ 债券简称: 22广晟0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分
之二以上监事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2025年3月

重要声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广晟01,债券代码:149843.SZ)、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2广晟03,债券代码:149865.SZ)、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广晟K03,债券代码:148457.SZ)和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广晟K01,债券代码:148629.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依据《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和《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发行人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欧景慧,1975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副部长、职工监事。现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工会副主席、工会办主任。

林晓青,1982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工作部主管、高级主管、职工监事。现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工作部副部长。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省国资委关于监事会改革的相关要求,经发行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同意及报股东批准,撤销发行人监事会和监事。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监事变动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变更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发行人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内部审计等机构行使相关职权。本次相关人员变动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决策有效性。上述人员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受托管理人在此提请全体债券持有人充分关注上述相关事宜,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刘瑞洁、袁思婷、秦疆皓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3楼

联系电话:020-66335451

邮政编码:510627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