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05
债券代码:148457.SZ 债券简称:23 广晟 K03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202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23 广晟 K03
2、债券代码:148457.SZ
3、债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6 日
4、付息日:2024 年 9 月 9 日(因 2024 年 9 月 8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 2024
年 9 月 9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5、计息期间:2023 年 9 月 8 日至 2024 年 9 月 7 日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
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开始
支付自 2023 年 9 月 8 日至 2024 年 9 月 7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
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23 广晟 K03
3、债券代码:148457.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6、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存续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
8、票面利率:3.18%
9、计息方式: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11、起息日:2023 年 9 月 8 日
12、付息日:2024 年 9 月 9 日(因 2024 年 9 月 8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 2024
年 9 月 9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2028 年 9 月 8 日
1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 年 9 月 8 日
1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18%
16、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100 元
1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无
1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无
19、担保情况:无
20、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监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债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3、本期债券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 23 广晟 K03 票面利率为 3.18%,每手 23 广晟 K03 (面值 1,000
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31.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25.4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 31.80 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6 日
2、除息交易日:2024 年 9 月 9 日
3、债券付息日:2024 年 9 月 9 日(因 2024 年 9 月 8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
2024 年 9 月 9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6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23 广晟 K03 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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