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度报告
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4 年)
2025 年 04 月
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已对本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非标审计意见提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三)、附注五(九)、十二(二)所述,安居集团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分别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山东高速资源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资源”)、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投资”)及济南畅赢金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畅赢金程”)签署了《关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山东高速资源、山东高速投资和济南畅赢金程所持有的恒大地产 2.1167%、1.4111%、1.1759%的股权。安居集团公司已支付了 120 亿元股权转让款,剩余 80 亿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
对未支付的 80 亿元股权转让款,山东高速资源、山东高速投资和济南畅赢金程已于 2022 年 1 月向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安居集团公司支付相关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未付的股权
转让款本金 80 亿元及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等相关费用。2024 年 3 月 15 日,安居集团公司收到三份裁
决书,裁决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本金 80 亿元及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2024 年 4 月 9 日,安居集团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 58 条规定,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
民法院递交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6 月 3 日送达民事裁定书,驳回撤
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2024 年 6 月,安居集团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48 条规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案件尚未作出裁定。
中国恒大集团 2025 年 3 月 10 日最新公告显示,中国恒大集团(连同其附属公司)仍在清盘中,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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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信息无法获取暂无法合理估计所持恒大地产股权的公允价值,截至报告期末,未支付款项 80 亿元暂未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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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参与投资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各项可能对公司债券的偿付、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与上一期定期报告所披露的重大风险相比无重大变化,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上一期定期报告的“重大风险提示”等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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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 ...... 2
重大风险提示...... 4
释义 ...... 6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7
一、公司基本信息 ......7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信息 ......7
三、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变更情况 ......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情况 ......8
五、公司治理情况 ......9
六、公司业务及经营情况 ......10
第二节 公司信用类债券基本情况 ...... 15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15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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