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债券代码:148404.SZ 债券简称:23龙城07
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3 龙城 07
债券代码:148404.SZ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 日
债券付息日:2025 年 8 月 4 日
计息期间:2024 年 8 月 2 日至 2025 年 8 月 1 日
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3龙城07”、“本期债券”)2025年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日,凡在2025年8月1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2025年8月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
本期债券将于2025年8月4日支付2024年8月2日至2025年8月1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23 龙城 07。
3、债券代码:148404.SZ。
4、发行人: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4 亿元。
6、债券期限:3 年期。
7、债券利率:3.15%。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起息日:2023 年 8 月 2 日。
10、付息日: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8 月 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2026 年 8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2、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13、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4、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15%。每手“23 龙
城 07”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1.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5.20 元。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5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债券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 日
2、除息日:2025 年 8 月 4 日
3、债券付息日:2025 年 8 月 4 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8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2025 年 8 月 1 日(含)前买
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8 月 1 日卖出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次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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