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债券简称: 23 粤海资本 01 债券代码:148288.SZ
债券简称: 23 粤海资本 02 债券代码:148403.SZ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海语路 53 号自编 403-2 房)
财务负责人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
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资本”“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2】2898 号”文件同意注册,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3 年 5 月 22 日,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3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23 粤海资本 01”),发行规模 9 亿元,期限为 5 年(3+2
年),附设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
为 3.29%,起息日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2023 年 8 月 2 日,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3 年公司债券(第
二期)(以下简称“23 粤海资本 02”),发行规模 5 亿元,期限为 5 年(3+2 年),
附设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
3.20%,起息日为 2023 年 8 月 2 日。
二、重大事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3 粤海资本 01、23 粤海资本 02 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财
务负责人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发生财务负责人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的事项,具体事项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公司内部决策:
赵昕女士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黄昌宁先生不再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
(二)新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赵昕,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人、粤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
根据《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指引》,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公司自行决定。
(三)事项进展
上述人员变动已履行相应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中信证券作为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中信证券在获悉上述事项后,与粤海资本进行了沟通。根据发行人的公告,上述人员变动属于公司正常人事调整,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此次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粤海资本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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