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3
债券代码:114750.SZ 债券简称:20 漳经 01
债券代码:114954.SZ 债券简称:21 漳经 01
债券代码:148394.SZ 债券简称:23 漳经 01
债券代码:133620.SZ 债券简称:23 漳经 02
债券代码:133621.SZ 债券简称:23 漳经 03
债券代码:133670.SZ 债券简称:23 漳经 04
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期,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建路桥”)的民事诉讼,现将案件相关情况及进展公告如下:
一、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本次诉讼的受理机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本次诉讼的当事人
(1)原告: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被告:漳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本次诉讼的案由:工程合同纠纷。
5、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本金359,517,086.52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至2023年8月20日的逾期付款利息46,751,895.87元以及自2023年8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欠付工程款本金359,517,086.52元为基数,按照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 占 用 费 127,750.00 元;上述金额暂计406,396,732.39元。(4)判令原告对案涉“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K0+000-K3+400)(K12+242-K15+980)项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在被告欠付工程款359,517,086.52元范围内);(5)判令由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支付的一切费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保险费、鉴定费等)。
本次诉讼请求涉及金额暂计406,396,732.39元,占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5.67%。
(二)进展情况
该案件目前处于开庭审理阶段,暂未形成判决。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在审理中,未对公司的财务及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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