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债券简称:23 粤开 02 债券代码:148367.SZ
债券简称:25 粤开 01 债券代码:524257.SZ
债券简称:25 粤开 02 债券代码:524350.SZ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粤开证券或发行人)出具的《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海通作为“23 粤开 02”、“25 粤开 01”及“25 粤开 02”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粤
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5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根据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经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年报审计服务。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确认其具备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确认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取得其理解与支持。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范围内事务,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3 粤开 02”、“25 粤开 01”及“25 粤开 02”债券受托
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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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