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4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发布的《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 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证券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国泰君安与发行人签订的《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重要声明 ...... 2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9
第三章 发行人 2023 年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10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运作核查及披露情况 ...... 15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16
第六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 17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或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
况 ...... 18
第八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20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1
第十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22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
相应成效 ...... 23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二、发行人名称
(一)23 粤开 01、23 粤开 02
2021 年 4 月 15 日,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额度的公司债。
2021 年 6 月 10 日,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额度的公司债。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面向专业投
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15 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证监许可[2022]3210 号)。
2023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10 亿元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3 粤开 01”)。
2023 年 7 月 12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5 亿元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23 粤开 02”)。
三、各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23粤开01
(一)发行主体: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总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2 年。
(五)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八)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
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九)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十)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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