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7
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 36 号)
21 克投 01 及 23 克投 01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4 年 6 月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持续关注本期债券进展情况及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现就本期债券 2023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如下:
重要声明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根据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对外公布的《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23 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申万宏源证券所作的
承 诺 或 声 明 。
目录
第一章 受托债券的基本情况......1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5
第三章 发行人 2023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6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13
第五章 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措施及偿债保障措施有效性分析......15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16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7
第八章 发行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8
第九章 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19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
的应对措施 ......20
第一章 受托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21 克投 01;债券代码:149720.SZ。
2、发行规模:人民币 11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在第 3 年末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当期票面利率为 3.88%。
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6、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1 月 29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2 年至 2024 年
每年的 11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1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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