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6
关于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48576.SZ 债券代码:24 怡亚 01
债券简称:148506.SZ 债券代码:23 怡亚 03
债券简称:148411.SZ 债券代码:23 怡亚 02
债券简称:148365.SZ 债券代码:23 怡亚 01
债券简称:148113.SZ 债券代码:22 怡亚 01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以及发行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获悉公司及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怡亚通”)与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投控”)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
截至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予以受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情况
原告: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共同支付逾期未付款项774,331,292.36元;
2、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共同支付《购砂协议》项下的违约金合计25,971,925.49元;
3、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共同支付《购砂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违约金(暂计至2025年1月24日违约金为3,997,157.71元;从2024年1月25日计算到实际偿付之日的违约金,以逾期款项282,313,000元为基数,按照利率每日0.03%计算);
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78,000,000元履约保证金;
5、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三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三)原告主张的理由
2022年11月2日,原告汕尾投控与被告一怡亚通签订《JH21-08区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由汕尾投控参加海砂项目的投标和投资,并由怡亚通在汕尾成立被告二汕尾怡亚通负责现场施工管理。
2022年11月17日,汕尾投控与怡亚通签订《汕尾管辖海域JH22-03区块JH21-08区块海砂矿产资源项目预购砂协议》,约定了怡亚通应按照双方议定价格定期、定量、定额向汕尾投控支付海砂购砂款。
2023年1月9日,汕尾投控与汕尾怡亚通签订《汕尾管辖海域JH21-08区块海砂矿产资源项目购砂协议》,约定汕尾怡亚通分20期向汕尾投控支付货款共计2,803,309,600元。
2024年4月2日,汕尾投控与汕尾怡亚通、怡亚通签订《购砂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1.变更项目总价为暂行按照汕尾投控持有该海砂项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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