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3
债券代码:148324.SZ 债券简称:23 深安 01
债券代码:148356.SZ 债券简称:23 深安 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事项
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4 年 4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 深安 01 ”,债券代码“148324.SZ”)、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 深安 02”,债券代码“148356.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近期披露的《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名称变更事项的公告》,发行人发生债券存续期间重大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名称变更情况
为更好落实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部署要求,“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名称变更事项已于 2024 年4 月 12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登记机关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述发行人名称变更事项不涉及发行人已发行公司债券的名称、简称及代码的变更。
(二)公司债券权利义务承继情况
本次发行人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债券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继承,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具有法律效力,不再另行签署新的法律文件。发行人将按照债券发行条款和条件继续合规履行兑付兑息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重大事项的影响
目前,发行人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名称变更事项对发行人的存续债券兑付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 23 深安 01、23 深安 02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
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
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公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事项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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