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关于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3 鞍钢 Y3 债券代码:148341.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5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4月28日披露的《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发行人发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动前,曹宇辉、郭放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监事会成员。
曹宇辉先生:出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获得沈阳工业学院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专业学士学位。曹宇辉先生于1997年参加工作,曾任辽宁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辽宁省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辽宁省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一级调研员,辽宁省监委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监察专员,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辽宁省监委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监察专员,鞍钢集团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郭放先生:出生于196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获得东北工学院热能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郭放先生于1989年进入鞍山钢铁工作,先后任鞍钢铸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公司炼钢总厂纪委书记、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德邻工业品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党委书记、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等职务。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鞍钢委发〔2024〕22号)、《关于取消所属子企业监事会或监事设置调整部分子企业董事会设置的决定》(鞍山钢编发〔2024〕
14号),发行人撤销监事会和监事。发行人原监事职务已免除,曹宇辉、郭放不再担任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发行人近期修正了《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后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内部审计等机构行使相关职权。发行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为周宜洲、谭宇海、吴军,由周宜洲担任主任委员。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周宜洲先生:出生于195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太原治金工业学校炼铁专业。历任太钢财务处成本科科员、太钢财务处成本科副科长、太钢财务处成本科科长、太钢财务处副处长、太钢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中方董事、太钢财务处处长、太钢财务处处长、太钢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太钢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太钢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太钢不锈股份公司董事、党委常委、太钢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太钢不锈股份公司党委常委、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公司党委常委、宝地资产外部董事。现任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兼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
谭宇海先生:出生于196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电压技术及设备专业工学学士学位、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历任鞍钢矿山公司动力厂见习、助理工程师、矿山公司电业总厂生产科助理工程师、矿山公司电业总厂办公室副主任、鞍钢鞍矿公司电业总厂办公室主任、鞍矿公司电业总厂生产经营部副部长、鞍矿公司设备部主任科员、鞍矿公司运输设备制造总厂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纪委书记、鞍矿公司运输设备制造总厂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鞍钢集团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公司筹建组组长、党委筹建组成员、铁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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