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6
债券简称:21 中豫 02 债券代码:185032.SH
债券简称:22 中豫 01 债券代码:185236.SH
债券简称:22 中豫 02 债券代码:185653.SH
债券简称:22 中豫 03 债券代码:185950.SH
债券简称:23 中豫 01 债券代码:148340.SZ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境外评级下调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2024 年 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受托管理协议》《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债券
“21 中豫 02”“22 中豫 01”“22 中豫 02”“22 中豫 03”“23 中豫 01”的受托管
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境外评级下调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20 年 3 月 12 日,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审议
通过,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不超过 100 亿元公司债券。2020 年 8 月 29 日,发行
人取得股东河南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不超过 100 亿元公司债券。
2021 年 6 月 24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发行人获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29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60 亿元。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 15 亿元的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中豫 02”)。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 15 亿元的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中豫 01”)。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 13 亿元的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2中豫 02”)。
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 7 亿元的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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