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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3 19:26:18 股吧网页版
23浙建0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3


债券代码: 148337.SZ 债券简称: 23 浙建 0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签署日期:2024 年 5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相关资料等,由“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公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根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5 月 9日公告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
告》”),发行人涉及人员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变动原因和依据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潘建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建梦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潘建梦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发行人《公告》披露日,潘建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潘建梦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为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故潘建梦先生不再担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二)代为履行职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职工董事沈康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和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请新的董事会秘书和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沈康明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室电话:0571-88057132

传真电话:0571-88052152

电子邮箱:zjjtzq@cnzg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号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以上人事变动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没有重大不利影响。以上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金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金公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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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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