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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8 19:08:54 股吧网页版
23浙建0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重大诉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8


债券代码: 148337.SZ 债券简称: 23 浙建 0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重大诉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签署日期:2024 年 3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相关资料等,由“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公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根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3 月 25日公告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新增重大诉讼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行人新增涉及四项诉讼案件,目前均已立案且尚未开庭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大事项情况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均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原告

3、涉案的金额:

案件一: 100 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 年 3 月 1日发
布的汇率 18.9443 折合人民币约 52,786 万元)

案件二: 100 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 年 3 月 1日发
布的汇率 18.9443 折合人民币约 52,786 万元)

案件三:229 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 年 3 月 1日
发布的汇率 18.9443 折合人民币约 120,880 万元)

案件四:17.93 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 3 月 1
日发布的汇率 18.9443 折合人民币约 9,464 万元)

(一)本次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阿尔及利亚杜维拉四万人体育场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纠纷,被业主单方解约,产生相关诉讼,情况如下:

案件一:业主以不当执行为由,要求发行人赔偿损失。

案件二:业主以解约损失为由,要求发行人赔偿损失。

案件三:发行人以业主解约为滥用职权,主张归还保函并赔偿解约损失。
案件四:发行人以业主解约为滥用职权,要求判决保函止付,直到主诉案件结案。

截至《公告》出具日,上述案件均已在阿尔及利亚第巴扎行政法院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

1、诉讼双方当事人情况

(1)原告:阿尔及利亚住房部长,代表人为阿尔及尔公共设施局局长

(2)被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陈伟远

2、案由

原告认为发行人拖延工期,存在质量、用工问题,要求发行人赔偿损失。
3、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发行人向原告支付 100亿第纳尔赔偿

(2)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全部诉讼费用。

(3)委托专家鉴定。

案件二:

1、诉讼双方当事人情况

(1)原告:阿尔及利亚住房部长,代表人为阿尔及尔公共设施局局长

(2)被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陈伟远

2、案由

原告认为发行人拖延工期,存在质量、用工问题,要求发行人赔偿因解约产生的重新招标及其他行政损失。

3、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发行人向原告支付 100亿第纳尔赔偿

(2)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全部诉讼费用。

(3)委托专家鉴定。

案件三:

1、诉讼双方当事人情况

(1)原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法定授权人

(2)被告:阿尔及利亚住房部长,代表人为阿尔及尔公共设施局局长

2、案由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告存在未及时提供图纸、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及不确认合同外工作等严重违约行为,被告主张解约为滥用职权,原告要求支付已完工作及解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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