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4 21:03:35 股吧网页版
23深安01: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3深安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4


债券简称:23 深安 01 债券代码:148324.SZ
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3深安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一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23 深安 01”)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决定放弃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并将于本期债券第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1 年票面年利率为 2.5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
末,发行人选择调整存续期第 2-3 年票面利率为 2.40%。

2、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3 深安 01”的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于本期债券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 个交易日开始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为 5 个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安排回售登记期)。发行人将于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具体回售安排的公告。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
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4、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3深安 01”。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回售申报日: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8 日。

6、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7、回售资金到账日:2024 年 6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8、回售撤销:本次回售申报可以进行撤销,回售撤销申报期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9 日。

9、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现将发行人关于调整“23 深安 01”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3 深安 01”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事项

1、债券名称: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3深安01。

3、债券代码:148324.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6、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1 年末、第 2 年末发行
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1 年票面年利率为 2.55%;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的第 1 年末,发行人选择调整存续期第 2-3 年票面利率为 2.40%。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14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6 月 14 日。

若发行人在第 1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若发行人在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付息
日为2024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6 月14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投资者在第 1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5 年每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