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债券简称:23 广金 K1 债券代码:148263.SZ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度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3 广金 K1
债券代码:148263.SZ
付息日:2025 年 4 月 21 日
计息期间: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025 年 4 月 19 日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8 日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支付 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025 年 4 月 19 日期间的利息,为
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简称为“23 广金 K1”,代码为“148263.SZ”。
2、债券规模:本期债券合计发行规模为 8.50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07%。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起息日:2023 年 4 月 20 日。
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4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的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3.07%,每 10 张(面值人民币 1,000 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0.70 元(含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4.56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0.70 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8 日。
2、除息交易日:2025 年 4 月 21 日。
3、债券付息日:2025 年 4 月 21 日。
4、下一期起息日:2025 年 4 月 20 日。
5、下一期票面利率:3.07%。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派息。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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