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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7 17:51:00 股吧网页版
23圆融K1: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7


债券简称:23 圆融 K1 债券代码:148257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3 圆融 K1

债券代码:148257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8 日

付息日:2025 年 4 月 21 日

计息期间:2024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0 日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一期)将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支付自 2024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发行人: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3. 债券简称:23圆融K1。

4. 债券代码:148257。

5. 债券余额:7亿元。

6.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7. 当前票面利率:3.17%。

8.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 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1. 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
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本期债券第 2 年(2024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0 日)
的票面利率为 3.17%,每 10 张“23 圆融 K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7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25.36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31.7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2025年4月18日

2. 除息日:2025年4月21日

3. 付息日:2025年4月21日

4.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4月21日

5. 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17%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
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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