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04
债券简称:20 鞍钢 Y1 债券代码:149131.SZ
债券简称:20 鞍钢 Y3 债券代码:149164.SZ
债券简称:23 鞍钢 Y1 债券代码:148231.SZ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董事、监事变动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鞍山钢铁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根据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监
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董事、监事发生变动,肖江山、于宝新和徐克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申长纯和吴军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聘任周宜洲、谭宇海和吴军为公司董事,曹宇辉和陈志迅为公司监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动前,肖江山、于宝新和徐克汉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申长纯和吴军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关于申长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鞍钢干发〔2023〕3 号)、《关于张国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鞍钢干发〔2023〕6 号)、《关于鞍钢集团派出子企业专职董事、监事任免的通知》(鞍钢委组发〔2023〕28 号)决定,肖江山、于宝新和徐克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申长纯和吴军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聘任周宜洲、谭宇海和吴军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曹宇辉和陈志迅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周宜洲先生:男,汉族,1958 年 10 月出生,山西永济人,1980 年 12 月参
加工作,1992 年 11 月入党,毕业于太原冶金工业学校炼铁专业,高级会计师。历任太钢财务处成本科科员、太钢财务处成本科副科长、太钢财务处成本科科长、太钢财务处副处长、太钢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中方董事、太钢财务处处长、太钢财务处处长、太钢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太钢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太钢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太钢不锈股份公司董事、党委常委、太钢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太钢不锈股份公司党委常委、宝地资产外部董事。现任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谭宇海先生:男,汉族,1970 年 12 月出生,辽宁海城人,1993 年 7 月参加
工作,2000 年 7 月入党,工程硕士(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系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工企电高级工程师。历任矿山公司电业总厂生产科助理工程师、矿山公司电业总厂办公室副主任、鞍钢鞍矿公司电业总厂办公室主任、鞍矿公司电业总厂
生产经营部副部长、鞍矿公司设备部主任科员、鞍矿公司运输设备制造总厂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纪委书记、鞍矿公司运输设备制造总厂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鞍钢集团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公司筹建组组长、党委筹建组成员、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公司经理、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公司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鞍钢工程发展公司纪委筹建组副组长兼纪检监察审计部部长、鞍钢工程公司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察审计部部长、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纪委负责人、重机公司纪委书记、建设公司、房产公司纪委书记、鞍钢集团派出子企业专职董监事。现任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吴军先生:男,汉族,1969 年 8 月出生,四川安岳人,1990 年 7 月参加工
作,1994 年 5 月入党,工学学士(东北工学院采矿系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历任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原燃料处安全环保科科员、攀钢(集团)公司物资处安全环保科科员、攀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