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6
债券代码:148224.SZ 债券简称:23 南集 02
南平武夷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202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平武夷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开始支付自 2023 年 3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3 月 27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南平武夷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23 南集 02
3、债券代码:148224.SZ
4、发行总额:200,000,000.00 元
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6、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存续期限:3 年期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起息日: 2023 年 3 月 28 日
12、付息日: 2024 年 3 月 28 日
13、本金兑付日:2026 年 3 月 28 日
17、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监管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1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0、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每 10 张“(债券简称)”面值人民币 1,000.00 元
派发利息人民币 45.00 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5.00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00 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下一付息期起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27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
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2、除息交易日:2024 年 3 月 28 日。
3、债券付息日:2024 年 3 月 28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 年 3 月 28 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4.50%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3 月 27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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