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18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债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19日
3、债券付息日:2024 年 3 月 20日
4、债券除息日:2024 年 3 月 20日
5、凡在 2024 年 3 月 19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
派发的利息;2024 年 3 月 19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支付自 2023 年 3 月 20
日至 2024 年 3 月 19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
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23 越产 01,代码 148211.SZ
3、发行主体: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5 亿元,债券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
5、债券发行注册机关及文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003号文”文件同意注册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35%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3 年 3月 20 日起至 2028年 3
月 19 日止,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3 月 20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第 3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3 年 3 月
20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9 日止,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3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10、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 3 月 20 日
11、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35%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按照《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35%。每 10 张“23
越产 01”面值共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33.50 元(含税)。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3.50 元,扣税
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6.80
元。
三、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关于本期债券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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