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4
债券代码: 148195.SZ 债券简称: 23 赣投 Y1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 年本息兑付及摘
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5 日
3、最后交易日:2025 年 3 月 5 日
4、本息兑付日:2025 年 3 月 6 日
5、债券摘牌日:2025 年 3 月 6 日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3 赣投 Y1”,债券代
码“148195.SZ”),将于 2025 年 3 月 6 日支付自 2024 年 3 月 6 日至 2025 年 3
月 5 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23 赣投 Y1;
4、债券代码:148195.SZ;
5、发行总额:人民币 22 亿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证监许可【2021】1317 号;
7、发行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2 年,以每 2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重
新定价周期”),在每 2 个计息年度(即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
权;本期债券首个重新定价周期末为 2025 年 3 月 6 日;
8、票面利率:本计息周期票面利率为 3.53%;
9、起息日:2023 年 3 月 6 日;
10、付息日: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付息日
期为 2024 年至 2025 年间每年的 3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
11、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
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5 年 3 月 6 日;
1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
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5、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税务处理:根据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
策问题的公告》(2019 年第 64 号),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利息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企业所得税外,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其他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7、本期债券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23 赣投 Y1”票面利率为 3.53%,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金额为
人民币 1,000.00 元(含税),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35.30 元(含税),合计兑付本息人民币 1,035.30 元(含税),由于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债券,根据本期债券会计处理及税务提示,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利息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发行人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故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持有人及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息为人民币 1,035.30 元。
三、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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