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3 年 6 月 19 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合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圆”、“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核准及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561 号”文核准,
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批文项下,发行人发行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8 圆融 02,代码:112744.SZ)。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2424 号”文注
册,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批文项下,发行人发行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21 圆融 K1,代码:149661.SZ);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称:21 圆融 K2,代码:149662.SZ)。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3138 号”文注
册,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6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批文项下,发行人发行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3 圆融 01,代码:148190.SZ);厦门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3 圆融 K1,代码:148257.SZ);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3 圆融 02,代码:148323.SZ)
二、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丁爱忠女士,1968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厦门医药采购供应站配送
中心经理助理、药品经营部经理助理、采购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兼综合管
理部经理;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厦门金圆监事。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中共厦门市财政局党组关于撤销金圆集团监事会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整合优化企业监督资源,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厦门金圆应将内设监事会和监事职责统筹整合到内部审计监督部门,对已设置的监事会以及监事会办公室等机构予以撤销,已任命的监事以及监事会办公室成员按照程序予以免职。监事会监督工作档案,移交企业内部审计监督部门。丁爱忠女士不再担任发行人监事。
3、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已经厦门市财政局出具正式通知。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3.2.4 条,发
行人就取消监事会的情况予以披露。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之重大事项,中信证券作为 18 圆融 02、21 圆融 K1、21
圆融 K2、23 圆融 01、23 圆融 K1 及 23 圆融 02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
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上述监事会取消事项系根据发行人上级主管单位的通知要求对公司监督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发行人监事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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