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17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 1 号 A 区 10 栋)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 AAA,债项评级 AAA
发行人: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签署日期:2023 年 月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 要 提 示
1、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12 号文
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在本批文项下已发行债券的规模为 55 亿元,剩余 45 亿元尚未发行。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发行的第四期发行。本期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为 23 川能 Y1,债券代
码为 148187;品种二债券简称为 23 川能 Y2,债券代码为 148188。
2、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2,000 万张(含 2,000 万
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7,178,982.52 万元(2022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1.0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1.1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80,678.99 万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83,786.73 万元、104,451.43 万元和 53,798.82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
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M 年(品种一 M=2,品种二 M=3,下文
同),以每 M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M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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